2015.09.09 @空場Polymer
異同上台!
觀眾沿著階梯走上四樓,便看見被封鎖線圍著泛著冷光的案發現場,滿是血跡的床與像是蒐證人員一般的工作人員圍在四周,種種佈置帶來壓迫感與懸疑。只是這個配合著場地深度的舞台畫面卻於戲開始後再沒出現過,在這個令人驚喜的開場後團隊似乎喪失與空間對話的能力,每次換場就尷尬一次。
首先開場前的舞台在燈暗後(並非全暗還有兩盞從窗戶漏進來的黃色燈)大約花了整整一分鐘的時間將所有空間重組,觀眾看著舞台執行們揮汗將兩張床搬開,搬進沉重的桌子與椅子,把整個空間切成由近而遠的三塊;結果舞台上的空間變得毫無關聯,演出時演員們在場上甚至會被前方無關的道具遮蔽。劇情的進行類似電視影集,在警察調查的過程裡,將推理過程演出來或是突然跳回過去補足角色心理,但本來應該是快節奏的張力卻被每次換景動輒三十秒至一分鐘的空白完全打斷,也因為不是真的燈暗還有工作人員穿著高跟鞋踩在地上的聲音,讓我不知應該如何看待這幾段在戲裡反覆出現了快十次的尷尬時刻。
在整齣戲中電腦燈的效果通常是阻礙而非加分(男主角與外遇對象做愛時不知所云卻搶了鋒頭的燈光效果,還有只用了一兩次的筆錄室燈泡不斷地在牆上留下避不掉的影子),矗立在左右舞台裸露的燈與燈架也形成對觀眾的干擾;側燈數量如此多,演員的表情卻必須靠追蹤燈來當面燈也令人不解(且發生好幾次沒跟上演員位置的技術失誤),甚至演員常常自己就跑出了光區。空間上也完全駕馭不了這鞋盒式的場地,如果劇團將側面以及靠近入口處全用黑幕遮起來的話,那些觀眾被迫看見的舞台下道具(還有堆成一堆放置音響的箱子)至少能夠藏起來,演員們從後台走出來的狀態至少也不會被觀眾看見。
這故事是個在推理劇裡探問著婚姻作為一樁民事契約所帶來的壓迫(國家體制下的「合法」性交),既不神聖但人們卻只能在社會期待下被綁住,故將之比擬為買賣雖不特別但觀眾看見創作者欲批判的主題。不過這劇本的缺點暴露編劇對各個職業的觀察停在一個天真刻板甚至滑稽的印象(記者跑線或是警察辦案),對婚姻的批判也僅止於演員們嘴裡說著買賣,說著合作愉快等耍嘴皮式的表面意義;令人期待的刑案推理本身也充滿刻意為之的痕跡(警察完全沒有任何可見的推理過程突然就破案了)。
演員們則是像唸台詞一般(而且聲音在這麼大的場地裡經常散掉),關係只能靠一來一往的語言建立起非常表面的互動,情緒也只能靠著髒話試圖加強,人物關係沒有激情亦沒有火花;所有應當是情慾的表演卻像是舞台上的例行公事,當演員們爬上床準備做愛,燈暗(不是真的暗)換幕,觀眾看著演員冷靜地從床上爬起來,離開走進後台。角色的心理轉折也絲毫看不出動機(結婚的理由、殺人的理由、甚至欠錢的理由,不應該只是角色說出台詞交代原因而已),而辦案過程中男警察身為丑角的設定也讓我無法認真看待,結尾真相作為一個失控的機械降神則令我傻眼,最後看完整齣戲找不到導演用三名演員(一女兩男)演出同一個角色的理由與說服力。
太過瑣碎不熟練的換幕與令觀眾尷尬的空白,演員們不見熱度的互動(唯一自然不覺得尷尬的互動僅有警察組合),不成熟的劇本還有導演手法,讓九十分鐘裡唯一亮點僅止於開場時的舞台設置與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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