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澈〈民族文學v.s.國家文學〉雜感


1997年,林修澈,〈民族文學v.s.國家文學〉,首屆臺灣民間文學學術討論會論文集

2012年底,政大民族系,民族文學,黃季平師


當人們開始想將文學分類之時,就已預告著有關文學的爭論將永遠持續。

關於文學界定的爭吵如何成為一個亙古不變的循環,我想原因其實很簡單,文學的本質就是種意識型態的載體,而寫作者們都是一群思想上的能人,活躍的思想必定將人的關注從日常生活中抽離,不管是探求心靈/人的本質抑或追求超越人群地普世性的價值。而文學作品成為某種思考某種意識運作下的產物,只因如此文學與政治之間從而產生無法清楚分割的關係,所以文學分類的討論與辯證毋寧說是充滿政治性的角力,至此,文學的討論不再是純粹的單純就其文本之內涵。作者身為一文學上的造物主,討論時必不可能忽略,因為文本反映作者的思惟邏輯與生活經驗,當人的因素加進,純粹的文學場域已然崩塌,政治性的去理解這個辯證過程成為必然。政治上的辯論或許從來沒有一個答案是正確的,只有最符合己身利益的回答,可以想見文學上的分類之爭論永無停歇之日。

以時間軸線劃分文學時期,相較之下政治上的爭議也許不多,但這不會精確也不可能精確。啟蒙?古典?現代?我們如何能以為人類歷史上思想的轉變可以被一刀切開。以文學理論/哲學劃分文學,又有多少是後見之明。存在主義?結構主義?分類不過是後人為了方便而採用的方法罷了,且人的心智是獨一的,系統性的分類只會有偽系統的結果,人們不過找出一個牽強的共同性,因此會有例外,會有例外的例外,導致越來越精細的分類,但卻又使得分類所追求的共同消弭於無形之中。

以地域劃分文學,可以做到完全的客觀,不過這種粗暴地只求當下狀態地劃分明顯地毫無意義,但一塊土地加上其上的歷史,政治意味便喧囂塵上。民族文學與國家文學,民族、國家二字本身充滿了政治上的意涵,民族?國家?國族?民族主義?這些概念都是被創造出來用於社會學政治學上的目的,而這些虛無的詞彙究竟指涉怎樣的人群,這類爭吵到最後形成了各自表述天天在新聞裡不厭其煩地重複灌輸著。也許,民族真的不過是個「想像的共同體」我們被我們創造出來的詞彙綑綁了我們。

我看見作者在文章中對於國家─民族關係細分成了許多類型,不過類型之下都是個案式的舉例,讓我不禁思考究竟是為了成就那些特殊個案而有了這項那項類型,因此嘗試將文學置於某種特定框架之下是否是種徒勞無功的努力?也許這是非戰之罪,因為文學或者文學中使用的語言數量並不足以形成統計學上的意義,那強迫將之分類可說是服膺於政治上的目的,既是為了某種目的,那只要能符合己方利益者都是可行的方法,無論出於怎樣的心態都是可容忍的?

既然文學的分類學是種文字之間的腥風血雨,筆戰不曾停止,作者寫到有關民間文學的部分彷彿是一團煙瘴中的一絲陽光,雖然只有短短一章節然後又陷入更充滿爭議的台灣文學之定義。「民間文學和作家文學是兩種並行的文學模式」,雖然將民間文學的地位提高,但是其質與量明顯反映身處弱勢,可以寫進文學史的範本總是寥寥無幾。「民間文學的精華可以說即為史詩」,作者的這句是以中國少數民族之文學為方向而思考,而史詩這概念究竟指涉怎樣的型態作者卻沒有解釋,《伊利亞特》、《奧德賽》是西方正統的史詩,但這兩首敘事史詩是民間文學或作家文學?作者的說法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史詩是由不特定的眾人經由好幾個世代的積累最後存留到現在的文學。然而濟慈《海柏利昂》、約翰‧彌爾頓《失樂園》、TS‧艾略特《荒原》都是史詩體裁,卻明顯地不屬於民間文學。

作者在民間文學這塊較少著墨是件可惜的事,除了史詩外並無其他之介紹,接著就談到台灣文學如何界定的問題。基本上台灣文學的論戰與政治脈動息息相關,不過作者相當保守的提出各家論點以差不多的篇幅呈現,雖然寫道「處理它們之間的關係,是無法逃避的」但是作者卻也沒有提出任何方法。本土論述在最近十幾年間在政治上有越來越凸顯的趨勢,尤其每到選舉期間,族群議題,或統或獨每每造成社會氣氛的緊繃,民粹好像成為台灣社會衡量事物價值一切遵行的標準。而從七零年代的台灣鄉土文學論戰到最近期黃春明與成大副教授蔣為文的爭執,不知為何,台灣文學的本土論述一直是文學界論戰的根源,彷彿鄉土文學就代表著台灣的文學。

作者以語種來區分台灣文學我認為是怪異的,台灣已經夠小了,還需要再文學的場域裡區分族群嗎?而主流的看法關於台灣文學也是以時期為之劃分,陳芳明《台灣新文學史》、葉石濤《台灣文學史綱》都是如此,台灣文學真的不需要本土的論述,那太狹隘。新鄉土文學,甘耀明的《殺鬼》可以說是台灣文學,那伊格言的《噬夢人》如果放置於本土論述下便不屬於台灣文學了嗎?只因那是間諜小說?可是上述兩人都曾是「8p」成員,在台灣的文學史上注定留下痕跡。

我想,任何文學論戰泛政治化是必定的,但過於關注形式上的細節是種本末倒置,並不是說這些形式的東西不重要,至少在著述時有個類系統的方法是必要的。不過當追求形式成了一種偏執那就回歸文本吧,分類方法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們方便去閱讀,畢竟文學最重要的是其內涵,文本才是文學最重要的價值。我覺得民族文學如何分類並不是非常重要對我而言,作為教學上的工具有一定程度需要界定,幫助我們從雜亂無章中尋找脈絡,但閱讀其內容才是真正重要而且值得花費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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